全力执行交通案,莫让家庭再流泪

来源: 执行局 时间:2018-11-06 15:35:11

          6月4日上午,一起交通事故案的受害人家属在长阳法院领到了赔偿款,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起案件事发于20131129日,当事司机聂某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沿318国道138KM处时与被害人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及所载田某某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被害2人的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后由市中级人民院再审下达了最终判决书,本次事故赔偿金额总计90余万元。判决下达后,被害人家属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本案被执行方涉及司机聂某某、保险公司及客车挂靠的客运公司,考虑到聂某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又看到被害人身亡后留下的年迈父母,急需将赔偿款落实到位。我院执行干警在了解情况后,多方走访,主动协调。最终,经协商聂某某将先期赔偿款万元送达法院,剩余钱按约定一次性付清。

    交通事故执行案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力执行案件,保障群众利益,安抚家属的伤痛,莫让受伤家庭流血再流泪。长阳法院的执行有速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