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县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县联动巡察组于2020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对我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并于9月25日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 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整改纳入重点工作。先后召开院党组会议四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夯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全面落实。根据市县联动巡察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确定整改时限,问题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
(三)强化制度建立,确保整改成效常态化。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契机,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针对财务报销等暴露问题出台相关制度细则,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用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方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够
一是组织专班力量攻坚,抽调方乾、牛漓春两名法官助理专门负责涉黑涉恶案件黑财清理工作,建立详细台账,为涉黑涉恶案件执行打下基础。截止12月31日,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执行案件29件,结案29件,结案率100%,执行标的到位率100%。二是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召开工作对接会,研判涉黑涉恶财产执行工作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全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三是整合力量,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2.助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不够
县委政法委牵头就推进破产程序进行会商。院党组书记、院长召集管理人、破产企业实际控制人商议破产程序问题。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之中。加大财产查控和执行力度,做好申请执行人的维稳工作,我院充分保障相关执行案件当事人知情权,涉诉信访矛盾基本可控。
3.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不扎实
12月,各分管领导召集分管部门全体干警、职工召开专题会议再学习、再排查、再讨论,全体干警职工签署“承诺书”并对“三个规定”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执行情况进行了再申报。审管办组织各业务部门座谈,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行了交流讨论。目前已在全院开展操作培训,落实廉政监察员责任,做到每人一账号、每月一申报、每季度报上级法院及县委政法委。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够到位
1.部分刑事案件未按规定期限交付执行,所涉财产刑移送执行不到位
10月9日召集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开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相关原因,并就整改措施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71件未生效交付执行案件、15件超期交付执行案件、12件案件约7.9万元罚金未及时执行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今后将实施台账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低
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执行力度,做到所有案件财产线索应查尽查。加大对逃避执行、消极履行的被执行人打击和惩戒力度。2020年执行案件结案率95.43%,查封冻结扣划940人次,失信被执行人纳入868人次,限制高消费767人次。
3.执行款发放不及时
组建专班对执行款进行了清理和发放,坚持清理一笔,发放一笔,建立台账,做到有据可查。2020年6月30日以后的案款严格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执行款项第一时间支付,除申请执行人要求推迟领款外,案款清理专项活动以后的所有案款均已发放。
4.立案不及时
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年底立案的相关通知要求,坚决杜绝人为控制立案数,登记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一律予以受理立案。2020年11月-12月受理案件111件,没有接到当事人关于年底不立案的反映和投诉。
5.司法救助实施不规范
11月26日,我院对司法救助案件的启动、审查、实施等进行调研,学习借鉴了秭归法院司法救助管理经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长阳法院关于规范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通知》,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三) 落实司法改革要求不到位
1. 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不到位
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指导原则,重新制定本院分案规则,落实院领导优先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规定。12月30日,院领导牵头,组织审管办、立案庭研究制定了分案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全院案件承办人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1月经充分讨论修订,《长阳法院关于立案、分案相关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分案规则,改判、发回重审、再审以及新类型等重大疑难案件由院领导承办。
2.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不到位
研究制定《长阳法院关于推进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从民庭、综合审判庭抽调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组建速裁团队,办理民商事速裁案件,努力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目标。
3.部分员额法官的庭审未直播
组织综合办公室对庭审直播率低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明确网络管理员谭晓庆负责保障庭审直播频道畅通,维护科技法庭正常运行,每月对庭审直播数到庭到人进行通报。11月至12月,庭审网上直播51件。
4. 法官业绩评价体系未建立
院领导牵头,政治部研究草拟绩效考核办法,拟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对法官办案实绩进行常态化量化考核。目前,详细的绩效考核方案还在进一步征求意见。
5.人员分类管理不到位
12月,新进11名雇员制书记员均合理配置审判执行一线。根据县委要求,驻村工作队仍保留,后续将根据要求合理安排人员。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一)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
12月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新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议事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定期听取党组成员对分管工作的情况报告。
2.个别班子成员担当不够
10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了对责任担当的认识。12月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班子成员的担当意识,对各自分工负责方面要敢担责。
3.领导干部规矩意识淡薄
我院食堂及文印室经专业机构评估,我院与相关建设方签订协议并支付建设费用,现已将文印室改造成保安值班休息室。12月院党组组织学习国有资产、财务方面的制度规定,牢固树立规矩意识。
4.干警管理不严格
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院干警就原班子成员酒驾受处分开展警示教育,人人发言谈认识;加强干警队伍管理,制定本院《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的干部职工予以惩戒并拟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5.廉政教育抓得不实
6月,各党支部和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监察法》。9月11日,派驻纪检组为全院干警宣讲《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会后组织干警进行了闭卷测试。12月,以部门为单位对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规定动作未开展的进行补课,认真组织学习。10月,我院联合泉水湾村党支部开展十进十建活动,送警示课下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院长讲廉政党课《树好家风 筑硬防线》,扎实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通过丰富的形式,确保廉政教育真正见到实效。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机关纪委履职主动性不强
机关纪委、庭室廉政监察员、政治部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加强日常督查,并深入结合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机关纪委抽查了近三年各庭室差旅费报销凭证,及时堵住虚报冒领出差补助漏洞。节假日,机关纪委会同督察室对警车入库、假日值班等问题进行暗访检查。
(三)作风建设不实
1.专题教育流于形式
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回头看,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学习、自查自纠,分管领导列席,政治部、机关纪委派人督导,切实增强干警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不踩法纪红线。10月、11月,机关党委、督察室派员到各法庭检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政治部编发通报,对党建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全院通报。
2.存在照抄照搬问题
一是巡察反馈会上对照搬照抄问题进行了全院通报。二是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就存在问题进行讨论剖析。三是以部门为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要求进一步抓好工作作风建设,严禁照抄照搬。四是机关党委书记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3.存在虚假留痕问题
一是巡察反馈会上进行全院通报,并以部门为单位针对虚假留痕问题进行整顿教育。二是机关党委、政治部采取线上检查、现场抽查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发现弄虚作假的及时查处。三是拟将相关学习教育活动纳入业绩评价,对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扣发绩效。四是机关党委书记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榔坪法庭和资丘法庭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对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的进行全院通报,并在全院范围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对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已经责令清退。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公务出差人数、出差地域以及差旅补助报销标准,规定外省出差以及出差超过5天(含5天)的必须附详细的行程清单。四是机关党委书记对7名超范围报销差旅费的干警进行了批评谈话。
(四)部分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1.国有资产流失,多名干部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
我院工作专班对重复享受政策性住房的8名干部(含已退休干部)送达了限期退房通知书,并组织进行了座谈,听取了8名干部的意见。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宣讲好政策,努力将房产收回。
2.违规发放的津补贴清退后未及时上缴
巡察期间,我院立行立改,报巡察组同意后,经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后,清退款已缴入国库。
三、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班子团结协作不够
党组书记经常性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党组每月听取一次班子成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2.班子议事决策效率不高
制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在上党组会研究之前,必须充分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书面方案,会前充分酝酿,避免临时动议。今后,需要党组决策的事项都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后才提交党组讨论。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个别党组成员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
经党组研究,拟调整执行局长,院党组书记、院长向县委政法委和市中级法院主要领导报告并征得同意,正在向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发文完成任命程序,因涉及科级干部调整,且院领导属于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的干部,任命程序正在进行中。
2. 干部任免不及时
10月12日,所有应该任免的干部组织程序已完成;12月16日,涉及需要提请人大任命职务的已完成。
3.回避制度执行不严
今后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党组议事涉及班子成员及家属的,当事人一律回避。
(三)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院党组组织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规范》,规范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对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一一审阅把关,确保会议取得实效;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支委会未按要求落实
12月机关党委组织机关及法庭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召开了支部书记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报支委会记录造假等问题,对规范支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机关党委定期督导检查支部工作情况,重点对法庭支部进行监督检查。
3.党组织关系未按规定转接
相关干警党组织关系在巡察期间已经主动整改,转入了泉水湾村党支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干警树牢“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始终保持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建立长效机制,扎紧管人管事管权制度笼子。对已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正在深入整改的事项,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跟踪问效。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注重治本和预防,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长阳法院、长阳纪委监委派驻长阳法院纪检监察组或直接向县委巡察办反映。长阳法院联系电话:0717-5906553,通讯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丹水一桥。县纪委监察委派驻长阳法院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533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