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促和,助企纾困
编辑: 聂 莹作者: 牛漓春来源: 办公室
时间:2024-04-30 11:39:07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仅用3天时间,成功调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诉被告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受伤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但被告因资金运转困难,未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按期给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长阳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被告是一家实干企业,在此之前,不仅长期参加爱心助学活动,还在疫情期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与募捐活动。若案件判决进入执行程序,被告公司的企业信誉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企业发展陷入诉讼,原告收到赔偿款的时间将更难保证。
为快速化解纠纷,长阳法院通过搭建涉企案件“调立审执”融合快车道,实现案件调解、执行的无缝衔接,降低诉讼对企业的不良影响,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充分释法说理,并积极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释明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影响后,被告按照调解协议提前履行完毕。
仅用3天时间,该案成功调解,不仅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让案涉公司的信誉免受影响,避免强制执行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
长阳法院在案件办理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立审执一体化”管理促进执源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调解前置、立案快速、审理专业和执行有力等措施的有机结合,搭建涉企案件“调立审执”融合快车道,提高涉企纠纷的解纷实质化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