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说3•15 | 百余套房屋交房后“缩水”,怎么办?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24-03-15 09:36:24

2024年3月15日

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

“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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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

 

小编整理了一篇关于购房维权的案例

一起来看看吧

 

基本案情

生活中,我们在购买商品房后,发现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相比较“缩水”了,应该怎样维权呢?

近日,长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合同面积与房本实际面积不符,诉请退还房屋面积差价的集体诉讼案件。

原告王某、李某等144人购买了某某楼盘的房屋,在新房房产证办下来后,发现实际购房面积比其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合同少了3平方米以内不等的面积,百余套房主遂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缩水”了,于是找开发商协商,因协商未达成一致,故集体诉讼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购房款、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各项费用共计70余万元。

法院审理

受理该案后,法院经调查发现,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本案中的百余户原告所购房屋的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比均未超3%,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退还“缩水”面积对应的购房款。

考虑到案涉房屋和人数众多,且前期多次与开发商协商未果,矛盾比较尖锐,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迅速安排排期开庭,查明每套房屋的情况,为妥善化解双方纠纷打下坚实基础。庭后,法院积极组织原告的诉讼代表人与被告进行多次调解,经过释法明理,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房地产公司承诺在约定的期限内分别返还原告王某、李某等百余人购房款、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共计69万余元。原、被告双方均对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本案的快速成功调解,既保障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又助力了企业稳定发展,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社会效果。

知法普法 维权有道

购买房屋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人生大事,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房时,本质上购买的是房屋的实际使用空间,房屋面积的“缩水”会影响购买人对房屋舒适性和使用功能的期待性。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一旦发现所购商品房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出现“面积差”,应注意及时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依合同约定(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