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金融犯罪,维护百姓利益
来源: 长阳法院官方微信
时间:2018-08-06 16:54:50
“长阳法院的法官办事够快,确实是为我们老百姓在考虑。”这是18日上午在六楼会议室听到的令人感动的话。会议室里,30多名刘某某非法吸收存款案的受害人正在排队签字,领取追回的存款。受害人多为老年人,承办法官耐心的为一个个受害人确认金额并讲解注意事项。老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笑容的背后则是我院对该案的决心和对百姓的承诺。
刘某某非法吸收存款案是我院打击金融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件。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刘某某通过其成立的宜昌博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长阳分公司以高额利率为诱向社会吸收资金。至2015年10月,共非法吸收受害人秦某某等32人存款112.82万元。案发后,仍有近50万元未被追回。我院受理案件后,一方面本着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态度梳理案情,一方面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并有意追回存款,最终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后经多方努力,剩余存款全部追回。本案受害人数多,金额大,且多为老年人的血汗钱,我院在终审下达后第一时间就安排承办法官为受害群众签字确认返还存款,案件的快速办理得到了受害群众的高度赞扬。
人民法院为人民。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涉及群众财产的金融类案件,坚持依法办案,严肃审理,快速办结,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大局,这不仅是我院对法律工作的执着坚守,更是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