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判调结合化纠纷,巡回法庭忙不停
来源: 长阳法院
时间:2021-04-26 09:59:57
编者按:渔峡口镇距长阳县城近70公里,南与五峰县相连,西与巴东县接壤,享受便利的诉讼服务是当地群众的难题。长阳法院资丘人民法庭为方便群众,前往渔峡口巡回人民法庭办公并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巡回审判深入乡镇,司法服务走进农家,“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便利与温情。
4月22日,长阳法院资丘人民法庭干警到渔峡口巡回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覃某等四名子女赡养纠纷一案,现场成功调解了原告覃某林诉覃某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赡养纠纷案中,原告李某某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子和一对双胞胎女儿,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原告与两个儿子在渔峡口镇双龙村同村生活,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四人支付赡养费。因原告李某某年近八旬,行动不便。受理该案后,法庭干警前后几次赶往原被告家中送达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案件两名被告常年在外务工,为了进一步便利当事人,承办法官决定在渔峡口巡回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该案。开庭前夕,承办法官邀请村镇干部共同上门协调,释法讲理,4名被告最终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如期开庭。
原告覃某林诉覃某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覃某海购买原告的牲猪后未付款。后因被告妻子患癌症,长期治疗未愈后病逝等家庭变故,至今未支付牲猪款。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将原被告双方带到巡回法庭,当庭开展调解。考虑到双方家庭困难,承办法官着重化解双方心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原被告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被告认识到应当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困难,同意按照被告约定的时间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案件成功调解。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长阳法院干警们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职能,化解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