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跨区域非法捕捞案 奏响清江司法协作新乐章
作者: 曾维芳来源: 综合庭
时间:2025-04-08 16:02:39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13名被告人的非法捕捞案,13人被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至单处罚金不等的刑罚。该案成为《湖北省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签订后,办理的清江流域首例跨区域司法协作案件。
2020年至2024年间,方某、周某等人在长阳县、建始县、巴东县清江流域沿岸非法捕捞、收购、贩卖刁子鱼等水产品达5000余斤,涉案金额达19万余元,严重破坏了清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
长时间以来,跨流域生态环境破坏案件面临裁判标准不统一、跨区域管辖不明确、案件信息不畅通等问题,困扰着各地环资案件审判法官。
为加强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6月,《湖北省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在长阳签订,逐步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协作机制。
根据框架协议,流域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涉及其他地区的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当地法院,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相关问题开展研讨,统一裁判标准。
在本案的审理中,非法捕捞区域涉及长阳、建始、巴东三地。2024年8月,长阳法院“四合一”审判团队前往建始法院,开展案件研讨座谈会,从涉案金额、犯罪手段、捕捞工具、收购及运输产销链条等涉案情况,结合近年来两地法院非法捕捞案件审理情况,对量刑情节展开研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裁判尺度,为该案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饮清江水,共护母亲河。下一步,长阳法院将继续加强在清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司法协作协同方面的探索,凝聚起清江流域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