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特辑 | 砍伐自家树木,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来源: 综合庭 时间:2024-03-13 09:21:13

阳春三月春意浓,植树造林在行动。今天是第46个植树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添春意 司法护绿建家园”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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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此青绿 拥抱春天

活动现场,大家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放苗扶树、挥锹填土、踩土固苗、提水灌溉……现场热火朝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棵棵新种下的树苗迎风挺立,传递着春的生机与活力。

DSC_2629.JPG “植”此青绿 普法同行

植树造新绿的同时,大家是否了解,砍伐自家树木,也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让我们通过几则案例一起了解一下吧!

 

案例一

被告人覃某因需要烧柴和种“伦晚”,于2019年11月下旬起至2020年2月底,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带领家人持油锯在家庭经营的林地中采伐林木290株。其中杂树(硬阔)287株,活立木蓄积15.0767立方米;松树3株,活立木蓄积0.6173立方米;共计活立木蓄积15.6940立方米。经评估,被告人覃某滥伐林木的地类全部为乔木林地,为国家二级公益林,林种为防护林,林木补种费用18560元。长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覃某将毁损的林地恢复原状,并承担评估费用。

长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其主动认罪认罚、缴纳植被恢复费和罚金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同时对毁损的林地恢复原状,恢复方式为缴纳林木补种费18560元,并承担评估费用。

 

案例二

2020年3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独自手持油锯在其家庭经营山林中采伐林木94株用于修建猪圈,共计活立木蓄积16.4058立方米(其中马尾松79株,计活立木蓄积15.4280立方米;杉木10株,计活立木蓄积0.8823立方米;硬阔5株,计活立木蓄积0.0955立方米)。

长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构成滥伐林木罪,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案例三

2020年10月28日,被告人郑某与被告人覃某口头协议,由郑某出资2.8万元购买覃某经营的山林采伐林木。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21日,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郑某雇工采伐林木共计1701株,其中马尾松43株,杉木248株,硬阔 1410株,并将采伐的部分木材出售获利。经鉴定,郑某采伐的林木共计活立木蓄积72.2391立方米。其中马尾松活立木蓄积为2.76031立方米,杉木活立木蓄积为13.3563 立方米,硬阔活立木蓄积为56.1225立方米;林种为防护林。

长阳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覃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依法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说法

砍伐自家树木,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那么砍伐自家树木,会构成滥伐林木罪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同样,砍伐自家林木,也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若未办理采伐许可证,或者已办理采伐许可证,但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或本人所有的林木等,可能构成滥伐林木罪。另外,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保护树木,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于自家经营的山林,千万不要轻易大面积砍伐,不仅会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土壤结构失稳、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等,也会让自己不小心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