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绿水青山 | 长阳法院探索建立涉环资案件信用修复机制

来源: 长阳法院 时间:2023-10-30 14:20:00

10月30日,长阳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发出全院首份涉环境资源类《信用修复证明书》,帮助被执行企业重返经营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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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长阳县环境保护局在执法时发现,长阳某农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生猪养殖项目未建成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导致猪粪尿液收集池渗漏,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长阳县环境保护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30000元。

该农业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且未自动履行。逾期后,长阳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6月2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该企业经营困难,暂无履行能力,法院强制执行8500元后,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对该农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3年10月,远在山西的该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公司正蓄力盘活重新发展,但该执行案件尚未了结,可能对公司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认定、融资贷款等造成影响,并希望法院在企业履行义务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书,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在被执行人按承诺履行完毕后,鉴于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解除了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并向其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为该企业填补了信用“缺口”,护航企业平稳运行。本案中,长阳法院向被执行人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既消除了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的不良影响,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又为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贡献了法院力量。

长阳法院始将继续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建立涉环资案件信用修复机制,在环境修复执行上持续发力,引导案件被执行人自觉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生态颜值”,为长阳绿色低碳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