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一”模式进行时
——长阳法院巡回审判非法狩猎公益诉讼案

来源: 长阳法院 时间:2023-06-04 15: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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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长阳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这是长阳法院环资审判由“三合一”升级为“四合一”模式后,审理的首起环境资源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诉前——集中研讨评估先行

5月6日,长阳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参加环资案件诉前评估研讨会议。会上,“四合一”团队专门介绍了我院首创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就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定罪量刑、赔偿方式、执行手段等相关问题与检察院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针对即将移送起诉的非法狩猎案,与检察院共同研讨便于执行又利于生态修复的处罚和赔偿方式,为“四合一”团队做好诉前评估工作打下基础。

立案——绿色通道、标识分案

5月9日,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根据《长阳法院环境资源案件评估分流实施方案》,该案归口“四合一”团队审理。立案窗口迅速开通环资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线上系统勾选“涉及环境资源”,线下纸质卷宗加印“环资案件”绿色印章,绿色通道贯穿环资案件审执全过程。

审理——初查评估、审执一体

5月19日,“四合一”团队前往案发地,实地走访调查被告人屈某的经济状况、履行能力,查看案涉现场,填写《生态环境案件环保影响评估表》,做好审执预判,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机制,全面防范化解生态风险。

6月2日,“四合一”团队和具有生态环境相关背景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在榔坪镇榔坪小学公开审理非法狩猎黄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根据庭审查明事实和举证、质证,并结合庭前初查的被告人家庭及经济情况,依法判处被告人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3000元,并于十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被告人屈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前证据交换、庭审查明事实、征询林业等相关部门意见,针对庭前审查的生态影响情况逐一研判,进一步核实填报该案对生态环境存在的影响及被告人当庭服判情况,为精准执行做足准备。

执行——生态优先、惩教结合

6月2日,经法治教育,被告人屈某在庭审结束后主动缴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3000元。随后,“四合一”团队对照《生态环境案件环保影响评估表》进行复查,重点关注审判中填报的涉生态环境存在影响的情形是否发生变化,被执行人是否主动进行生态修复,做好执行内容的补充完善,将环保影响评估贯穿始终,推动生态修复落地生效。

普法宣传活动

宣判后,“四合一”团队在榔坪小学现场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手册,讲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方”的目的。

今年,长阳法院在全省率先将环境资源审判扩容升级,首创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四合一”审执模式和生态环保影响评估机制,该案的审理也是落实“四合一”和生态环保影响评估制度的鲜活案例,为开创环资保护新局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下一步,长阳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规划纲要》,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精准司法绘就美丽长阳新画卷,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