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坚执行难】兄弟互为被执行人矛盾深,法院平等执行做“破冰人”
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结合湖北高院“破冰行动”部署,依照长阳法院“执行百日会战专项活动”安排,长阳法院对一批“矛盾深、难执行”的案件集中力量进行攻关。2017年11月3日,长阳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及法警队对两兄弟之间的三案强制执行。
本次集中力量执行的案件当事人是本县榔坪镇秀峰桥村有名的丁氏兄弟。丁某甲与丁某乙两家从1999年开始就因为田界产生矛盾,积怨近十八年。在2014年年初,丁某甲在通往丁某乙家的道路上堆放石块,同年1月16日两家为路发生斗殴,继而诉至本院。本院此次执行的共三案:两件是健康权纠纷,丁某乙及其子应赔偿丁某甲、杜某某(丁某甲前妻,现在仍生活在一起)经济损失,一件是排除妨碍纠纷,丁某甲前妻杜某某及其子丁某丙应排除妨碍、恢复道路通行。两兄弟及家庭成员互为被执行人,都需履行法律义务。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多次上门执行,因为两家相互敌对几十年,矛盾较深,本院也多次组织调解,但仍然不能执行到位。为加大执行力度,本院决定组织力量对上述案件一次性执行到位。
为将三案一次性执行到位,本院制定了具体的执行预案,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干部、当地公安派出所干警共同前往执行现场配合执行。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执行现场,观摩执行,参与执行。
在11月3日前,本院执行人员再次到两人家中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本院将依法强制排除妨碍,并对相应的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后丁某乙主动将涉两案的赔偿履行到位,将钱交到法院。但丁某甲家仍然拒不履行,并提出各种无理要求。
党组书记、院长王赞雄同志及执行局、法警队同志集体研究并制定执行方案。
丁某甲家仍未主动排除妨碍,将木材、鹅圈、石头等杂物堆放在路上。
2017年11月3日上午10时全体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局长何斌同志进行动员讲话并提出要求。
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杜某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本院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并开始强制排除妨碍,将路上堆砌物移开。
推土机进场,将大型石块移走。
同时本院将已执行到位应赔付给丁某甲的执行款支付。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执行、参与执行,给当事人做工作。
前后对比图。
2017年11月3日上午11时40分,本院强制执行的丁氏兄弟三案全部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只是长阳法院执行干警为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而努力的一个剪影。 “执行难”就难在此类案件,硬骨头一个一个啃,坚冰一个一个破,相信长阳法院一定能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