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审案提效率,司法减诉累

来源: 胡侠 时间:2022-04-30 1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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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7日上午,熊某某被控交通肇事罪一案在长阳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10月1日,被告人熊某某驾驶鄂E2xxx号“东风”牌小型面包车载乘当事人刘某雨、晏某珍、晏某全、田某英等六人沿本县459省道由北往南行驶。6时35分许,行驶至33KM+200M急弯陡坡路段,所驾车辆侧翻与道路东侧混凝土防护栏发生碰撞,造成两名当事人死亡,四名当事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经本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熊某某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为切实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考虑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主持所有伤者与被告人就民事赔偿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中,经过刑庭合议庭成员近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充分释法明理,被害人相继与被告人熊某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赔偿金额。其中三名被害人均对被告人熊某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了书面谅解书,熊某某当庭履行了部分民事赔偿内容。当天,刑事案件正常开庭,公诉人当庭对被告人熊某某给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量刑建议。

我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将一件刑事案件和三件民事案件合并处理,及时化解了矛盾,让受害人得到赔偿。本案的圆满处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丰收,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