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一键推送” 司法便民再添新举措

来源: 审管办 时间:2023-07-20 16:28:15

    “法官,我胜诉了,法院判决对方文书生效后十五日内给我付钱,我怎么知道的文书是否生效?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呢?”先前,诉讼案件结案后,当事人需掐准时间节点提前联系办案人员,提交身份证明、文书送达等相关资料,由办案人员线下出具《生效证明》,当事人亲赴法院申领或者通过法院专递邮寄,其附带生效裁判文书才能在执行立案窗口完成执行立案。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工作是省法院在全省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推动绿色高效的营商环境建设,保障当事人权利义务即时有效实现,长阳法院巧妙借助信息化技术提升司法为民加速度,变“被动查询”为“主动推送”,变“线下办理”为“线上送达”,全面实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和推送机制。

一、让“主动推送”代替“被动查询”

案件审结后,依托湖北数字法院系统,由办案人员依据文书送达以及上诉与否情况,在审判系统案件信息中录入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信息,即可生成生效证明书模板,纸质证明升级为电子证明,签章后即可一键推送至当事人。

二、让“线上送达”代替“线下办理”

签章版生效证明书生成后,办案人员即时通过司法送达平台给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预留的手机电话一键推送生效证明书。当事人或其代理人便可收到送达短信及催收电话,足不出户、动动手指便可获知案件生效时间并下载生效证明书,并据此申请执行、办理产权过户、遗产继承等事项,一改往日需要线下提交材料的繁琐程序,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开具电子版生效证明书实现线上送,节省了时间效能,提升了办案质效,强化了主动履职,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长阳法院将继续围绕“降本增效”中心,能动司法,以创新思维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以审判管理现代化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