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赡养老母亲,法院强拘终转意
来源: 长阳法院官方微信
时间:2019-02-19 15:17:45
“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不可推脱的法律义务。长阳法院近日依法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林某华强制拘留,几经周折最终给了其年近八旬老母亲一个交代。
家住长阳县龙舟坪镇的陈某宣年近8旬,体弱多病,老伴过世独居多年。2017年,陈某宣以未尽赡养义务将其女林某芬,子林某华、林某山三人告上法庭。经长阳法院判决,被告林某山、林某山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500元,被告林某华每月向原告支付1000元。判决生效后,林某华一直拒绝执行且态度蛮横,承办法官多次劝说无效。一年过去被告拒不履行判决,不尽赡养义务,以外出务工为由屡次推脱。今年春节,在得知林某华回家后,法官再次联系,林某华仍拒不执行。面对老母亲拄着拐杖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月13日,长阳法院果断采取措施对林某华依法拘留15天。
拘留所中,法官多次找林某华谈心,严厉批评其行为,严肃告知其拒执后果。在法律威严下,林某华最终转变态度,承诺赡养老母亲。2月19日,林某华支付8000元赡养费并承诺今后的赡养义务,长阳法院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面对法律,长阳法院在被执行人多次拒执后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法律尊严;面对人情,法院在被执行人支付赡养费并作出承诺后,提前释放让其家人团聚,过上元宵节。
孝敬父母,让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是每个子女的责任更是义务。长阳法院借此案再次提醒:拒不赡养老人,无视法院判决,终将带来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