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打击涉“两卡”犯罪 遏制“电诈”风险

来源: 长阳法院 时间:2021-06-29 09:46:48

近日,长阳法院依法审理了马某某、秦某某、谭某某等人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经查明,涉案被告人利用办理企业对公账户,以相应价格收购进行倒卖,非法获利2万多元,倒卖的企业对公账户被用于电信诈骗,给人民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法院对涉案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今年3月以来,长阳法院相继审结了四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对累计二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相应刑罚,并处罚金,有力打击了涉“两卡”犯罪。

   “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既包括实体卡,也包括虚拟电话卡、对公账户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两卡”一旦被用于电信诈骗,其流水往往数额特别巨大,且难以被追查和打击。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长阳法院审理的四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犯罪事实基本都是被告人明知他人可能使用对公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用个人信息办理银行卡、对公账户、支付宝账号等向他人提供,相关涉案账户被证实用于电信诈骗被止付冻结,有的账户流水高达上千万元。长阳法院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贪图小便宜,不要卖卡!

   长阳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涉“两卡”犯罪,坚决遏制住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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