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执行难 长阳法院有新招

来源: 长阳法院 时间:2023-07-28 0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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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检察院、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案件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123”联动执法机制,打开了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联动执法新局面。

 

什么是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指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针对环保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限届满之后,不履行确定的义务,不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人民法院负责对该行政决定是否符合强制执行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行政决定裁定准予执行,以此实现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

 

“123”联动执法机制

突出1个导向

长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发现,该类案件在生态修复方面常常出现土地恢复难度大、恢复方案不统一、恢复效果不达标等问题,导致生态修复效果大打折扣。《方案》的出台,明确了统一生态环境修复标准和步骤,确保了执法活动有目标、有方向、有重点。

 

创新2项工作

一是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了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的制定流程及相关要求,让恢复方式有“据”可依,让恢复流程有“迹”可寻。

二是创建生态环境恢复评估专家库,选取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对生态环境恢复情况进行评审、指导,引导行政相对人积极履行义务,实现生态修复效果的最大化。

 

联合3方力量

长阳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多次与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召开协调座谈会议,促成了法院、检察院、林业局三方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联动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对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如何协作配合作了规范,并就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案件双向反馈工作机制、执行监督工作等作了明确。

该《方案》的推出,将有效结合司法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各自职能优势,为今后司法与行政相衔接提供有力遵循,形成了破解环境资源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难题的合力,共同推动实现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