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黄牛”算盘打不响了!

作者: 聂莹来源: 综合办公室 时间:2025-09-30 15:41:38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9月29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淑芬法官团队收到一份特别的“谢礼”——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送来的锦旗,上面“惩恶扬善树法威 净化市场促和谐”的金色大字,是对法院公正司法、有力维护市场秩序的肯定。

今年5月,长阳法院受理了一起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许某作为某重型半挂牵引车的代理人,在车辆完成维修后,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修理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案涉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真实车主是司机魏某,而许某是在事故发生后才购买车辆并受让索赔权益。更关键的是,由于原车主魏某当初表示要将车辆拖至外地维修,导致保险公司未能完成定损,事故造成的真实损失部位与金额均无法核实。

承办法官深入追查,发现许某在多家法院竟涉及多起同类诉讼,均是以“事故车权益受让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一系列证据指向一个结论:许某很可能是一名专业的“车险黄牛”,其商业模式正是通过收购事故车索赔权,并利用诉讼手段牟取不当利益。

在随后的调解中,面对法官出示的扎实证据和层层质证,许某方无从辩驳,最终自知理亏,主动撤回了起诉。

保险制度的基石在于“损失补偿原则”,其宗旨是弥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非提供盈利空间。任何试图通过保险获利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法官借此提醒广大车主:

履行合同义务是维权前提:出险后,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定损、协商确定维修方案,是被保险人的法定合同义务。

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权:若与保险公司就定损、维修等问题协商不成,应保留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人民法院始终是车主合法、合理权益的坚强后盾。

此案虽小,意义深远。长阳法院通过精准识别并挫败“车险黄牛”的诉讼企图,不仅维护保险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捍卫法律的尊严,对净化行业风气、构建诚信市场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